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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成运营后,厂内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,本次评价参照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(HJ 819-2017)、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》(HJ820- 2017)及,提出监测内容及频次建议。
变更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,包括生产废气(1#排气筒、2#排气筒)、锅炉烟气(3#排气筒)、食堂油烟(4#排气筒);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设备管道、法兰处的泄漏等。因此,应对排气筒及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进行监测,对照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(HJ 819-2017)、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》(HJ 820-2017)及《排污许可证与申请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》(HJ 853-2017),监测频次见表1-1。
表1-1 大气污染源监测方案一览表
监测位置 | 测点数 | 监测项目 | 监测频率 |
1#排气筒 | 1 | 非甲烷总烃 | 每月监测一次 |
HCl | 每季度监测一次 | ||
2#排气筒 | 1 | 颗粒物 | 每半年监测一次 |
3#排气筒 | 1 | NOx | 每月监测一次 |
SO2、颗粒物、林格曼黑度 | 每年监测一次 | ||
4#排气筒 | 1 | 食堂油烟 | 每年监测一次 |
厂界 | 3~4 | 颗粒物、氨、硫化氢、NMHC等 | 每季度监测一次 |
厂内监控点 | 2 | NMHC |
变更项目厂区废水监测点主要为厂区污水处理站进出口。监测点位、项目及频率见表1-2。
表 1-2 废水监测方案一览表
监测点位 | 监测指标 | 监测频次 |
项目排污口 | 流量、pH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BOD5、SS、动植物油 | 每季度监测一次 |
雨水排放口 | pH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SS |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|
变更项目噪声监测为对厂界外1m处的噪声进行监测。
表1-3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
监测点位 | 监测项目 | 监测频次 |
各侧厂界外1m处 | 等效连续A声级 | 每季度一次,昼、夜各1次 |
(1)监测点位与监测时间
变更项目地下水跟踪性监测在枯水期进行,监测点位在枯水期位于建设项目场地下游,满足地下水导则要求。
(2)监测井
变更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采用单管单层监测井,主要监测潜水层,取样点深度在地下水位以下1.0m左右。
(3)监测因子与监测频率
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,在枯水期实施,监测因子包括:水位、现场指标、特征因子、环境因子和基本水质因子。详见表2-1。
表 2-1 地下水跟踪监测内容一览表
监测点位 | 监测因子 | 监测频次 |
在项目评价范围内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(区域上游、下游及厂区内各1个) | pH、氨氮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砷、汞、铬(六价)、总硬度、氟化物、溶解性总固体、高锰酸盐指数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总大肠菌群、细菌总数 | 每年一次 |
(4)监测报告内容
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,结合项目特点,跟踪监测报告包括以下内容:
①变更项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,包含原始数据及分析整理数据;
②变更项目主要废水的排放数量及浓度。
③变更项目产污设备运行状况、跑冒滴漏记录、维护记录等。
(5)跟踪监测管理制度
为保证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有效,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监测管理制度,明确监测流程管理、人员职责等,对此,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。
①管理措施
I、明确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属于项目单位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,指派专人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监测管理工作;
II、地下水监测工作,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、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;
III、根据实际情况,按事故的性质、类型、影响范围、严重后果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。在制定预案时要根据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威胁的情况,认真细致地考虑各项影响因素,适当的时候组织有关部门、人员进行演练,不断补充完善。
②技术措施
I、按照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64-2020)要求,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有关表格。
II、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》(HJ 610-2016)要求,定期编写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。
III、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异常,尽快核查数据,确保数据的正确性。并将核查过的监测数据通告相关部门,由专人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、核实,并密切关注生产设施的运行情况,为防止地下水污染采取措施提供正确的依据。
IV、专人定期对污染区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查,了解项目运营过程是否出现异常情况,以及出现异常情况的设备装置和原因。
(1)监测点位
监测点位应布设在重点影响区,如生产车间、储罐区、甲类仓库、危废暂存间、污水处理站等。
(2)监测因子与监测频率
跟踪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详见表2-2。
表 2-2土壤跟踪监测内容一览表
监测点位 | 监测因子 | 监测频次 |
储罐区、危废暂存间、甲类仓库、污水处理站 | 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铜、铅、汞、镍、四氯化碳、氯仿、氯甲烷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-二氯乙烯、顺-1,2-二氯乙烯、反-1,2-二氯乙烯、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丙烷、1,1,1,2-四氯乙烷、1,1,2,2-四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、1,2,3-三氯丙烷、氯乙烯、苯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苯、间二甲苯+对二甲苯、邻二甲苯、硝基苯、苯胺、2-氯酚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荧蒽、苯并[k]荧蒽、䓛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等45项基本因子 | 每5年开展1次 |
(3)跟踪监测制度
为保证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有效,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监测管理制度,明确监测流程管理、人员职责等,对此,采取以下管理措施。
I、明确土壤环境监测制度的重要性,指派专人负责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管理工作;
II、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监测资料、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;
III、根据实际情况,按事故的性质、类型、影响范围、严重后果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。在制定预案时要根据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威胁的情况,认真细致地考虑各项影响因素,适当的时候组织有关部门、人员进行演练,不断补充完善。
IV、一旦发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异常,尽快核查数据,确保数据的正确性。并将核查过的监测数据通告相关部门,由专人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、核实,并密切关注生产设施的运行情况,为防止土壤污染采取措施提供正确的依据。
VI、专人定期对污染区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查,了解项目运营过程是否出现异常情况,以及出现异常情况的设备装置和原因。